根据中新税收协定中演艺人员和运动员条款的规定,下列属于演艺人员活动的有()。
A.演艺人员从事的舞台艺术
B.演艺人员开展的电影宣传活动
C.演艺人员参加广告拍摄
D.演艺人员会议发言
E.演艺人员参加企业剪彩
A.演艺人员从事的舞台艺术
B.演艺人员开展的电影宣传活动
C.演艺人员参加广告拍摄
D.演艺人员会议发言
E.演艺人员参加企业剪彩
A.提供的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B.使用或有权使用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取得的所得
C.使用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D.融资购买设备支付的利息部分
A.提供的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B.专门从事工程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C.专门从事管理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D.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取得的所得
A.提供的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B.专门从事工程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C.专门从事管理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D.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取得的所得
A.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不需要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B.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50%确定税基
C.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演艺人员活动包括演艺人员从事舞台、影视、音乐等各种艺术形式的活动
D.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的收入,在缔约国另一方给予10%-30%的税收减免
A.两免三减半
B.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C.小微企业
D.享受中新协定股息条款
A.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B.若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20%
C.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有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
D.缔约对方政府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直接判定其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A.40%
B.60%
C.80%
D.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