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下列各项应计入加工承揽合同计税金额的有()。
A.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B.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C.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
D.委托方支付的加工费
A.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B.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C.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
D.委托方支付的加工费
A.发出的委托加工的原材料
B.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
C.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D.为委托加工物资支付的运费
A.原材料科目入账价值203000元
B.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6000元
C.销货方代垫运杂费3000元不计入原材料入账价值
D.银行存款实际支出229000元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D.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A.委托加工高档化妆品,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B.委托加工卷烟,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
C.委托加工白酒,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提供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
D.委托加工实木地板,主要材料由受托方提供并收取加工费
A.非正常消耗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B.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季节性停工损失
C.原材料在入库后投入使用前发生的一般仓储费用
D.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而支付的设计费
A.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间接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B.存货采购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C.一般纳税人进口原材料发生的增值税计入管理费用
D.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相关存货鉄价准备应冲质资产减值损失
A.著作权转让书据应按件计税
B.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中不包含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价值
C.借款合同中,借款本息合计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D.运输合同中,运输费用、装卸费及其他杂费合计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E.融资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1)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缴纳关税35000元。
2)以价值8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他厂加工防皱化妆品,支付加工费55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防皱化妆品,受托方没有同类货物价格可以参照)。
要求:计算该日化厂当期应纳的消费税。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按照“购销合同”计税
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