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属于II类工程的是()
A.货量区装修工程
B.旧项目新地块总承包工程
C.单独的试桩工程
D.预估造价500万以下的幕墙或钢结构工程
E.纯毛石类挡土墙工程
AB
A.货量区装修工程
B.旧项目新地块总承包工程
C.单独的试桩工程
D.预估造价500万以下的幕墙或钢结构工程
E.纯毛石类挡土墙工程
AB
A.对于达到审核时长的结算:I、II 类工程(地基、货量装修、铝窗工程) III、IV 类工程,区域终审类总时长为 60天(区域送审完整资料之日起算)
B.对于达到审核时长的结算:I、II 类工程(地基、货量装修、铝窗工程) III、IV 类工程,集团终审类总时长为 105天(区域送审完整资料之日起算)
C.对于未到条件审核时长的结算:I、II 类工程(地基、货量装修、铝窗工程) III、IV 类工程,集团终审类总时长为 195天(区域送审完整资料之日起算)
D.对于未到条件审核时长的结算:I、II 类工程(地基、货量装修、铝窗工程) III、IV 类工程,区域终审类总时长为105天(区域送审完整资料之日起算)
A.含示范区的货量总包土建工程鼓励招标包干,强制预算包干
B.示范区的货量、与其同批次招标的货量及其他货量,须地下室、 ±0.00 以上部分同时实现预算包干且合同范围内所有栋号都完成包干方为满足要求
C.I、 II 类预算包干的工程需要报送成本管理中心复审
D.Ⅲ、 IV类预算包干且经区域审核后的造价>500万元的市政园建、示范区装修工程不需要报送成本管理中心复审
A.旧项目新地块总包工程
B.货量区装修工程
C.酒店装修工程
D.永久(含永临结合)的红线外市政公用工程(包含市政桥梁、涵洞、道路、排水、排污工程等)
E.土石方工程
A.开放时间特别紧的货量区工程
B.含示范区的货量总承包工程
C.特别紧急的抢险工程
D.50 万元(含)以内的小金额工程
E.集团规定由子公司或核心联盟企业施工的工程。 (如我司操盘的绿化、智能化、门窗、外墙石材工程等)
A.新项目首期的总包工程
B.桩基础(不含单独的试桩工程)、地基处理、抗浮锚、基坑支护、边坡支护、降水工程
C.货量装修工程、非示范区的会所、幼儿园、学校等装修工程
D.铝合金门窗工程
E.维修工程
A.开放时间特别紧的示范区工程
B.含示范区的货量总承包工程
C.特别紧急的抢险工程
D.10万元(含)以内的小金额工程
E.集团规定由子公司或核心联盟企业施工的工程,如我司操盘的绿化、智能化、门窗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