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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在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进行的以大病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试点的(),为政府提供了以商业保险形式介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制的成功范例。

A.江苏江阴;江阴模式

B.福建厦门;厦门模式

C.广东云浮;云浮模式

D.江西九江;九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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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公司在()成立

A.2001年

B.2002年

C.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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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单位是()。

A.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C.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D.中国新华人寿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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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2002年,因()公司大力推广其WindowsXPTabletPCEdition系统,平板电脑逐渐流行起来。此前平板电脑只在工业、医学和政府等领域拥有市场,而进入2000年后用户群开始扩大到学生及其他专业人群。

A.索尼

B.微软

C.苹果

D.I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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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以下不是我国四大副部级央企保险公司的是()

A.中国人民保险提图案股份有限公司

B.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C.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

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E.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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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张某于2001年12月1日从A公司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2001年12月10日在首次使用时因产品质量问题身体受到伤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张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为()。

A.2001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

B.200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

C.2001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10日

D.2001年12月10日至200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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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在2006年1月1日我国发布新的经验生命表之前,保险监管机关规定,在我国境内开展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根据()所提供的数据确定预定死亡率。

A.《日本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

B.《日本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6—1999)》

C.《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

D.《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6—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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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下面属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精简会议活动”一项的实施细则有()

A.减少会议活动

B.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

C.严控会议经费

D.规范表彰、庆典、高峰会活动

E.精简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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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在人身保险的产品监管制度方面,监管部门的职责是()。

A.建立产品审批与备案管理制度

B.建立和完善产品的精算制度

C.编制中国人寿保险的经验生命表

D.明确各类产品的基本定义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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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云南大华公司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2002年10月,办事处主任甲在赶去一家业务单位签合同的路途中,因违章不慎将过路行人乙撞伤,花医疗费9万元,该9万元应由()承担。

A.由甲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甲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D.由大华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甲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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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1999年12月24日,水泥制品厂向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东营区支行(以下简称东营支行)借款105万元,期限1年,自1999年12月24日至2000年12月24日。该合同同时约定,保证人海科公司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1999年12月24日至2001年12月24日。2001年10月20日,东营支行向水泥制品厂发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分别于2001年10月22日和2001年12月3日在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盖章。2002年3月10日,东营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签订《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约定,债务人水泥制品厂、担保人海科公司所欠东营支行本息122万元自2002年3月25日起转移给长城公司,并分别以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通知了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在接到本债权转移确认书后,主动向长城公司归还前述全部债务款或者制定还款计划。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在上述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回执均明确表示,对债权转移事项不持任何异议,借款人和担保人保证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的签署时间均为2002年3月28日。2002年9月30日,长城公司与何荣兰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水泥制品厂所拖欠的5笔贷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何荣兰并附债权转让清单。2003年1月21日,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第2版刊登债权转移通知,通知水泥制品厂及担保人海科公司,长城公司对水泥制品厂依法享有的债权本息122万元及其项下附属权利均已依法转移给何荣兰,由其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主动向何荣兰履行还款义务。由于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均未向何荣兰清偿债务,何荣兰遂于2003年4月1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还本付息。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1)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刊登债权转移通知的行为是否可以发生债权让与的效力?2)本案中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应当如何认定与计算?原告起诉时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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