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最低应是()。
A.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
B.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C.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D.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
B.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C.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D.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Ⅱ、Ⅲ
B.Ⅰ、Ⅱ、Ⅴ
C.Ⅱ、Ⅳ、Ⅴ
D.Ⅰ、Ⅱ、Ⅳ、Ⅴ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20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可以改收购期限为40日
C.可以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D.可以降低价格收购
A.75%
B.90%
C.15%
D.30%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Ⅳ
D.Ⅰ、Ⅱ、Ⅲ、Ⅳ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D.收购要约发出后,收购人可以降低收购价格
A.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B.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2个月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辞职
D.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事实发生之次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
Ⅱ、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的,应当依法进行报告和公告
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不需要予以公告
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依法进行报告或公告的,在买入股份后的18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应当依法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和公告期限内,一律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A.Ⅱ
B.Ⅱ、Ⅳ
C.Ⅲ、Ⅳ
D.Ⅰ、Ⅱ
E.Ⅰ、Ⅴ
A.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B.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C.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D.减少公司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