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董某1997年10月出生,2011年3月因故辍学。经某职业介绍所的介绍,董某于2011年7月到某市张某开的
一家餐馆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董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4月,董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致使董某肢体残缺。董某的家人要求餐馆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董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试分析:
(1)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支付董某的医药费?
(2)为董某介绍工作的某职业介绍所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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