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5.61%
B.98%
C.99.80%
D.96%
A.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设备鉴定和人员资格鉴定
C.使用特定的方法、程序和接受准则
D.适当时,包括含样本量原理的统计技术
E.记录的要求(见4.2.5)
F.再确认,包括在确认的准则
G.对过程更改的批准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第十九条中规定,原燃材料应保持合理的贮存量,其最低贮存量为:石灰石质原料5天(外购10天);粘土质原料、燃料、混合材10天;铁质校正原料、铝质校正原料、石膏()。企业根据原燃材料供应的难易程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其最低贮存量。当低于最低贮存量时,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