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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50号),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未按规定取得()的,有关部门或单位不得批准其投产或者使用,各单位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营业执照
B.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C.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D.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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