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中国公民李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了上市公司股票,并向注册会计师王某咨询其所取
A.李某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B.李某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C.李某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D.李某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A.李某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B.李某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C.李某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D.李某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017年3月1日,王某找到李某要求其交纳所欠的房租,李拒绝未交。当年7月1日,王某因病住院,直至2017年10月10日才出院。一周后,甲乙两人去探望王某,王某托此二人帮助去找李某索要欠租。甲认为,根据法律,如果房主连续一年未去索要欠租,则欠租人有权不再交纳欠租。乙认为,虽然法律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王某2017年3月1日曾找李某索要欠租,到当年7月1日王某住院,只过了4个月,扣除王某住院的这段时间,王某出院之日算起还有8个月的时间找李某索要欠租。
问:(1)甲、乙两人的说法是否正确?
(2)王某请求保护其向李某索要欠租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3000
B.2400
C.3360
D.3648
A.6000
B.6720
C.5400
D.4760
A.2.36
B.3.15
C.2.12
D.2.83
A.20 000×(1-20%)=16 000元
B.20 000×(1-20%)×20%=3 200元
C.20 000×(1-20%)×(1-30%)=11 200元
D.20 000×(1-20%)×30%=4 800元
A.最近一次自白云机场口岸入境
B.所有出境和入境
C.最近一个月自白云机场口岸入境
D.最近一个月自白云机场口岸出境和入境
A.再次调解
B.告知张某只能对李某提起民事诉讼
C.不能对李某作出治安处罚
D.告知张某可中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