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轮所有人拖带其驳船,将货物从上海港运至日本东京港,属于下列哪一类合同?( )
A.拖航合同
B.货物买卖合同
C.定期租船合同
D.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A.拖航合同
B.货物买卖合同
C.定期租船合同
D.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A.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
B.为将"大鱼"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
C.失火烧毁的货物
D.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
A.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B.拖轮适航、适拖,船员适任
C.海上拖带已经拖航检验,在内河拖带超限物体的,已通过安全技术评估
D.已制定拖带计划和方案,有明确的拖带预计起止时间和地点及航经的水域
E.满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的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2009年5月10日,欧盟B公司与中国A粮油公司签订了从中国进口10000吨大豆的合同,价格条件为FOB(大连港),每吨单价为500美元。2009年9月26日,该批货物在天津新港装船完毕,由C公司所属的“奥巴马”号货轮将货物从天津新港运至阿姆斯特丹港。货物已投保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A条款(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奥巴马”号按时到达阿姆斯特丹港。由于码头工人罢工,船上大豆不能卸货达一个月之久,致使船上所载大豆变质。收货人向D保险公司提出索赔。D保险公司拒赔。试
问:(1)该合同应由哪一方当事人订立运输合同?为什么?(2)货物风险何时转移?(3)如果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收货人是否可以向承运人索赔?为什么?(4)根据A条款,D保险公司应否赔付收货人的损失?
2006年3月10日,欧盟B公司与中国A粮油公司签订了从中国进口10000吨大豆的合同,价格条件为FOB(天津新港),每吨单价为450美元。2006年7月26日,该批货物在天津新港装船完毕,由C公司所属的“奥巴马”号货轮将货物从天津新港运至阿姆斯特丹港。货物已投保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A条款(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奥巴马”号按时到达阿姆斯特丹港。由于码头工人罢工,船上大豆不能卸货达一个月之久,致使船上所载大豆变质。收货人向D保险公司提出索赔。D保险公司拒赔。试问:(1)该合同应由哪一方当事人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为什么?(2)货物风险何时转移?(3)如果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收货人是否可以向承运人索赔?为什么?(4)根据平安险,D保险公司应否赔付收货人的损失?
新加坡卢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中国腾飞商贸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订立CIP(上海)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合同标的价格加10%为保险金额的一切险(包括仓至仓条款)。为联系货源,A公司与马来西亚扎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200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所在地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依国际惯例,货物已交A公司代理人照管,自己已履行完应尽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A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组织人手到B公司所在地提走货物。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A公司将货物悉数交与承运人,承运人发现存在10%的脏包,欲出具不清洁提单,A公司为了取得清洁提单以便顺利结汇,便出具保函,许诺承担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A公司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至C公司手中。7月21日,货到上海港,C公司检验出10%的脏包,遂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留承运人的船舶并要求追究其签发不清洁提单的责任。当日货物被卸下,港口管理部门将货物存放在其所属的仓库中,C公司开始委托他人办理排港、报关和提货的手续,从7月21日起至7月24日,已陆续将300吨白糖灌包运往各用户所在地。7月24日晚,港口遭遇特大海潮,未提走的200吨白糖受到浸泡,全部损失。C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被保险公司拒绝, 问:(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FCA合同中,有关货物10%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2)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是否在货物进入港门仓库或C公司委托他人提货时终止?保险公司的拒赔是否合理?
A.班轮运输合同
B.航次租船合同
C.多式联运合同
D.装卸合同
A.③④
B.①③
C.②④
D.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