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先生装修商品房,与甲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完工后消费者搬入,发现装修存在瑕疵,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该由()承担有关举证责任。
A.张先生
B.甲装修公司
C.消费者协会
D.建筑行政管理部门
A.张先生
B.甲装修公司
C.消费者协会
D.建筑行政管理部门
A.乙公司可以选择按单项履约义务或多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B.乙公司应识别多项履约义务,并按商品和服务区分
C.乙公司应将办公楼整个项目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
D.乙公司如果在合同中明确区分各项目,则按各个项目作为履约义务
A.地产样板间、星空房、装修公司
B.地产样板间、星空房、装修公司、工作室
C.地产样板间、星空房、装修公司、设计师/公司、软装单品门店、消费者股东
D.地产样板间、星空房、装修公司、工作室、卫星小店
A.2 900
B.1 900
C.2 600
D.1 800
A.使用燃气餐饮商户、重油餐饮商户是一级风险商户
B.只有在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后,底商租户才能装修
C.只需与底商租户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消防报审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文件
D.商户装修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是检查重点
A.购房合同
B.交付标准
C.装修合同
D.不利因数
E.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地下连续墙工程分包给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未报建设单位审批;依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三家装饰装修公司。上述分包合同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且均在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委托给专业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选择了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劳动力计划。该方案经专家论证,补充了有关内容后,按程序通过了审批。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提醒、警示施工现场人员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在现场出人口和基坑边沿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件4:本工程二层多功能厅设计为铝合金龙骨中密板材隔墙,下端为木踢脚。装饰装修公司在施工前编制了装饰装修施工方案,明确了板材组装和节点处理措施。
问题一、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问题二、事件2中,除地质勘察报告外,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选择依据还有哪些?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补充了哪些主要内容?
问题三、事件3中,施工现场还应在哪些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至少列出5项)
问题四、事件4中,板材组装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板材安装节点应如何处理?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或挪用贷款
B.及时还本付息
C.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重复抵押
D.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E.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其它虚假信息,危害贷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