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违法发包
B.违法分包
C.转包
D.挂靠
A.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B.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C.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D.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
A.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项目,安全费用在竞标时可以降低
B.安全费用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C.安全费用不列入工程造价
D.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分别计提安全费用
以下关于建筑工程承包的做法为法律禁止的是()
A.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
B.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
C.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D.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地下连续墙工程分包给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未报建设单位审批;依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三家装饰装修公司。上述分包合同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且均在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委托给专业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选择了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劳动力计划。该方案经专家论证,补充了有关内容后,按程序通过了审批。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提醒、警示施工现场人员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在现场出人口和基坑边沿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件4:本工程二层多功能厅设计为铝合金龙骨中密板材隔墙,下端为木踢脚。装饰装修公司在施工前编制了装饰装修施工方案,明确了板材组装和节点处理措施。
问题一、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问题二、事件2中,除地质勘察报告外,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选择依据还有哪些?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补充了哪些主要内容?
问题三、事件3中,施工现场还应在哪些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至少列出5项)
问题四、事件4中,板材组装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板材安装节点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