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行办理融税通业务的企业,如出口退税账户不在我行,则需先变更到我行,再由企业自行到所属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手续()
否
否
A.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年度内委托代办退税税额80万元的生产企业,应实地核查其经营情况和生产能力并进行出口贸易真实性核查
B.代办退税的出口业务,如发生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作为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
C.代办退税的出口业务,如发生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应作为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
D.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连续12个月内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代办退税税额占申报代办退税税额3%以上的36个月内不得从事代办退税业务
A.对因疫情影响未能进行实地核查的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及时开展实地核查或当面约谈等调查评估工作,只根据评估情况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处理
B.纳税人按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后办理的退(免)税业务,已经按照容缺办理原则先行办理退(免)税,但经实地核查后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
C.对因疫情影响未能进行实地核查的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及时开展实地核查或当面约谈等调查评估工作,只根据核查情况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处理
D.纳税人按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后办理的退(免)税业务,已经按照容缺办理原则先行办理退(免)税,经实地核查后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无需追回已退(免)税款
A.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B.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C.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D.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E.其他按规定暂缓退税的业务不受办结手续时限的限制
A.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启运港退(免)税首次申报时,即视为出口企业完成启运港退税备案
B.出口企业首次申请办理退税前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启运港退税备案
C.启运港退税备案应通过填报《出口退(免)税备案表》的方式进行备案
D.A企业应使用单独关联号申报启运港退(免)税
A.2021年4月30日
B.2021年5月1日
C.2021年5月2日
D.2021年5月6日
A.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税政策
B.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免退税政策
C.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免税政策
D.甲公司自2020年2月起出口产品适用征税政策
A.适用于启运港退税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必须为一类或二类,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
B.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启运港退(免)税时,应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启运”标识
C.启运数据中的出口数量及单位、总价等项目与结关数据不一致的,以启运数据为准进行调整或追缴已退(免)税款
D.非特殊原因,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但自起运日起超过2个月,仍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货物,税务机关应追缴已退(免)税款,不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E.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启运港退(免)税首次申报时,即视为出口企业完成启运港退(免)税备案
A.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B.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含)以上
C.申请信用前1年度企业缴税总额(含税收优惠减免额)在10万元(含)以上。
D.借款人承诺将我行作为主要的资金结算行,在我行资金结算份额不低于应税收入的50%。
A.4月20日前未申报手册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一律不予退税
B.该企业在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
C.如果在税务机关核销确认后,该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核销手续
D.该企业应在确认核销后的首次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首次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调整免抵退税额申报调整当期免抵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