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向B公司发去一份传真,称愿意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购买某品牌、规格的彩电10台,希望B公司10日内给予答复。B公司第五天以传真方式回复,称愿意接受A公司的其他条件,但价格要改为每台3500元。B公司的传真属于()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新要约
D.对要约的撤销
C、新要约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新要约
D.对要约的撤销
C、新要约
请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A.100
B.95
C.98
D.110
A.甲公司于6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构成要约邀请
B.乙公司于6月5日向甲公司发出的函件构成不可撤销的要约
C.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构成承诺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于6月12日成立买卖合同
1985年2月8日,香港某电业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公司)与珠海拱北某公司(简称拱北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5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每台,交货期限为4月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2月底,双方对合同进行了修改,进货数量为100台,单价1230美元每台,交货日期为4月15日。4月13日拱北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货物由森荣四号船于4月12日运往珠海九州港并注明合约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拱北公司收到九州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的随船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日期为4月16日,拱北公司认为香港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交货,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拱北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单付通知,拱北公司以香港公司延期交货为由,提出拒付,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香港公司遂根据仲裁条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起仲裁。问:
本案拱北公司是否可以就香港公司延迟一天交货而解除合同?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
“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供应机床,要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定合同文本。甲公司即对机床使用场地、配套设备及购置资金等做了准备,并于6月15日派人员前往签约,但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未获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得机床等损失。
问:
(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以下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A.某公司向客户寄送价目表
B.某拍卖公司在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
C.某公司在报纸上登载招股说明书
D.某公司向另一公司发去订单
A.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
B.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乙公句相应的损失
C.市买委合同已成立, 甲公司应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已成立就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甲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问:(1)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如果金龙贸易公司公司的主张成立,如何赔偿金龙贸易公司公司?
A.甲公司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虽然知道实情但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则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
B.甲公司知道实情后仍然向乙公司预交合同约定的货款,则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
C.甲公司知道实情后仍然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
D.乙公司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则合同失去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