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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在执行中新协定对劳务活动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规定时,计算具体时间应按所有雇员为同一项目提供劳务活动不同时期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停留的时间来掌握,对同一时间段内的同一批人员的工作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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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任何十二个月中在中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0天
B.该项报酬由中国雇主支付
C.该项报酬由雇主在国外常设机构所负担
D.该项报酬由雇主在国外的辅助场所负担
A.在任何十二个月中在中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0天
B.该项报酬由中国雇主支付
C.该项报酬由雇主在国外常设机构所负担
D.该项报酬由雇主在国外的辅助场所负担
A.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不需要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B.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50%确定税基
C.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演艺人员活动包括演艺人员从事舞台、影视、音乐等各种艺术形式的活动
D.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的收入,在缔约国另一方给予10%-30%的税收减免
A.40%
B.60%
C.80%
D.100%
A.对工程作业项目的施工作业
B.对建筑工地的监管服务
C.对生产技术的使用和改革提供的服务
D.对工程作业提供的安装服务
A.相互协商的事项限于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内的事项,但超出税收协定适用范围,且会造成双重征税后果或对缔约一方或双方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经我国主管当局和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同意,也可以进行相互协商
B.我国负责相互协商工作的主管当局为国家税务总局;处理相互协商程序事务的税务总局授权代表为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或副司长,以及税务总局指定的其他人员
C.相互协商程序进行期间,不停止税务机关已生效决定的执行,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总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D.如果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税务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