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卫办医发[2017]10号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的要求,对以下那些药品实行专档管理()
A.美罗培南
B.替考拉宁
C.利奈唑胺
D.亚胺培南
A.美罗培南
B.替考拉宁
C.利奈唑胺
D.亚胺培南
A.应请院内授权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进行会诊,并有会诊记录,会诊单应在病历中留存
B.越级使用仅限24小时内,并有相应病程记录
C.医院按照国卫办医发[2017]10号文件规定进行专档管理
D.临床科室按要求每月填报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信息表
A.替加环素
B.万古霉素
C.替考拉宁
D.利奈唑胺
A、处方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生开具,须有信息化支持
B、及时请院内或院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进行会诊,并有会诊记录
C、越级使用仅限72小时内,并有相应病程记录
D、按照“国卫办医发[2017]10号”文件规定进行专档登记
E、对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及会诊权限的医师有定期培训及考核并有记录
A.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B.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C.慎重经验用药
D.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B.评估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根据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医院和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
C.重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专项点评:重点关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尤其是1类切口)的预防用药以及重症医学科、感染科、血液科、外科、呼吸科等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
D.反馈与干预: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突出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告知,对问题频发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对存在问题的相关科室、个人进行重点监测以跟踪其整改情况,通过监测—反馈–干预—追踪模式,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持续性改进。
E.加强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的重要指标。各级卫计委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对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公布,并报上级卫计委行政部门备案
A.1,1
B.1,2
C.2,2
D.1,3
A.2小时;1000ml
B.2小时;1500ml
C.3小时;1000ml
D.3小时;1500ml
A.2小时;1000毫升
B.2小时;1500毫升
C.3小时;1000毫升
D.3小时;15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