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各级行办理对公国际业务须通过我行相关系统进行监控名单筛查和控制。
B.目前我行对公国际业务制裁名单筛查方式为业务系统对接自动筛查和和人工录入筛查。
C.各级行通过线上发起的对公国际业务都须纳入监控名单筛查范围。
D.各级行通过线下发起的对公国际业务无须纳入监控名单筛查范围。
A.经办机构不得为在我行CCS等级分类为高风险类、待退出的法人客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B.如保理商无CCS等级分类,则不得办理相关业务。
C.国际业务人员在名单监测系统中对交易双方、担保人(如有)、担保人所在国家/地区(如有)进行监控名单筛查,符合我行制裁合规管理政策的方可继续办理。
D.客户经理在名单监测系统中对授信额度占用银行(如有)及其所在国家/地区进行监控名单筛查,符合我行制裁合规管理政策的方可继续办理。
A.国际信用证业务在进口开证、改证、到单、要素更改等环节通过系统自动筛查。
B.付款环节需对装货港、卸货港、运输工具名称、承运人/运输公司及其代理等开展筛查。
C.转让环节需对第二受益人开展筛查。
D.出口信用证收款报文在一体化清算平台进行系统自动筛查。
A.申请开办业务理由不合理、与身份识别不符或有明显理由怀疑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B.境外主权类客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办理人(如有)命中本行筛查系统监控名单,且按照本行反洗钱和制裁合规管理政策禁止建立或维持客户关系的
C.注册国(地区)(如有)或总部所在国(地区)为综合性制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金融组织来自综合性制裁国家和地区成员国的合计表决权(或出资)比例为25%(含)以上的
D.经综合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高且本行难以对其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超过本行风险管理能力的
A.3
B.6
C.9
D.12
A.收/付款人等交易方的名称、地址或住所
B.汇款行(如有)、收款行(如有)、中间行(如有)等涉及的金融机构名称和银行识别码(BIC)
C.单据中的业务信息要素
D.历史航线
A.客户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国别、英文名称(如有)
B.25%以上控股股东(如有)名称、注册地国别
C.受益所有人(如有)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国籍
D.董事会及高管层姓名、国籍(如有)和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有)
A.NRA
B.FTN
C.OSA
D.FTE
A.中国政府发布或要求执行的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人员名单
B.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动的组织及人员名单
C.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中所列名单
D.美国OFAC和美国国务院发布的制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