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A.项目经理
B.企业法定代表人
C.专职安全员
D.企业技术负责人
A、项目经理
A.项目经理
B.企业法定代表人
C.专职安全员
D.企业技术负责人
A、项目经理
A.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B.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共同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C.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A.检验要有相关的专业人员签字
B.检验要按规定的格式形成书面记录
C.未经检验的,不得用于工程上
D.检验不合格的,应当重新检验,直至合格
1、承包商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对管材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情况等进行审查,检查过程中承包商认为管材由业主负责采购,无需再进行复验。
2、检查组在检查管道焊接施工记录时发现,输气管道焊接开始施焊日期为2003年6月5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签发日期为2003年6月15日。
3、检查组检查发现正在进行输气管道焊接的焊工中有3名焊工合格证签证日期为2000年3月。
问题:
作为一名施工项目经理你认为以上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1、承包商的行为不正确。因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不正确。因为国家标准规定,焊接工艺评定应在确认材料的焊接性后工程焊接之前进行。该工程施焊日期为2003年6月5日早于焊接工艺评定签发日期(2003年6月15日)。
3、不正确。因为化工、石油等行业标准明确规定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施焊资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施焊。焊工合格证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自签证之日起为期3年,以上3名焊工合格证签证日期为2000年3月,而施工日期为2003年6月,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无证作业,承包商应禁止以上3名焊工进行施焊,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