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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前述《刑法》条文正确的说法是()。
A.本条之罪(丢失枪支不报告罪)是身故不作为犯
B.”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条之罪的构成要件
C.”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指丢失的枪支被他人用于严重的犯罪活动
D.本条之罪故意的内容不包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的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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