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E.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ABCDE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E.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ABCDE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A.在解决某民事法律关系时,两者是相互排斥的,只能使用其中一种调整方法,而不能同时使用,但就法律适用而言则是相辅相成的
B.随着国家关系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目际条约,因此冲突规范发挥作用的范围逐渐缩小,其终将完全为国际条约所取代
C.冲突法调整存在其局限性,如无法使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法律制度的使用削弱了冲突规范的效力,使冲突规范最初指引的法律得不到适用,叮能导致案件判决结果的不同;而直接调整即统一实体规范凋整方法也面临缔约国数量、缔约内容范围等方面的制约
D.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一般情况下,有统一实体规范就适用统一实体规范,只有在没有统一实体规范时才适用冲突规范
A、国际私法与“跨国法”之所以重合,是因为适用国际私法的案件都带有涉外因素。
B、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泾渭分明,完全不存在相似之处。
C、国家间经济关系所及范围大于涉外民商关系;涉外因素并不都是经济型因素。
D、我国现有的国际私法研究对象还包括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即通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规定的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规范,这样的划分就导致研究内容的重合。
A.戴西和莫里斯的《法律冲突论》
B. 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 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 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A.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是指对冲突规范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其是属于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还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的过程
B.国际司法实践中各国大都依“对不同的案件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说”进行识别
C.识别的最终目的是确定解决法律冲突所应适用的准据法
D.识别是指对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进行解释以使其作为确定准据法的依据进一步明确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