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房产局产权过户时,卖方需要提供()
A.本人身份证
B.房本、土地证或不动产证
C.查档证明
D.网签合同
ABC
A.本人身份证
B.房本、土地证或不动产证
C.查档证明
D.网签合同
ABC
A.本人身份证
B.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C.婚姻证明
D.市区查档证明和819查档证明
E.购房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毕业证等 (提前3个工作日审核)
A.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交易合同后,业主在房屋过户前需要提前使用部分首付款用于赎楼,买方希望首付款的交付有保障,由我方提供担保,买方将首付款在过户前支付给卖房
B.买方申请按揭贷款购房,在双方产权过户后,属于卖方的按揭垫款由于银行原因迟迟未放,卖方急需资金的情况下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
C.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交易合同后,过户前,卖方急需资金用于经营用途,我方为其提供资金,资金来源于合作持牌金融机构,卖方通过售房贷或者自筹资金归还资方借款
D.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交易合同后,业主在房屋过户前需要提前使用部分首付贷用于自用,买方希望首付款的交付有保障,又我方提供担保,买方将首付款在过户前支付给买方
A.夫妻双方身份证
B.夫妻双方户口本
C.婚姻证明 单身:户口本 已婚:结婚证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加盖民政局红章)或法院判决书 丧偶:户口本体现丧偶
D.房本或不动产证
A.增值税
B.个税
C.契税
D.增值税附加
A.产权过户的收件收据
B.房屋交接书
C.放款确认书
D.以上都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