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的申报依据是()
A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建质2002173号
B示范工程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建质2002173号
C《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D以上均对
A.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年度总学分20分、其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护师除外),年度总学分20分或90学时,I、II类学分均可
B.护师及以上职称护理人员、其他中级及以上卫技人员,年度总学分25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5分,II类学分不低于7.5分
C.公需科目30学时、法治培训10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
D.参加院内学术讲座,每年最高授予10分。主要包括: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晋升高级职称或聘任前院级讲座等学术活动
E.参加深圳市以外的学术会议,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会议结束一周内提交佐证材料到科教部,市继教委审核学分,审核通过学分方可有效
A.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安全性、 有效性不确切
B.禁止类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
C.禁止类技术: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D.限制类技术: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E.限制类技术: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