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在信息披露审核中,重点关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是否达到下列要求()
A.充分、全面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达到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水平
B.所披露的信息一致、合理且具有内在逻辑性
C.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及时
D.简明易懂,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
ABD
A.充分、全面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达到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水平
B.所披露的信息一致、合理且具有内在逻辑性
C.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及时
D.简明易懂,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
ABD
A.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
B.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实行电子化审核
C.审核系统为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办理
D.上交所通过审核发行上市文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A.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
B.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
C.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D.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
E.通过相关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A.上海证券交易所
B.深圳证券交易所
C.中国证监会
D.中国证券业协会
A.本次业务指南设置了两张《自查表》,一是关于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30项;二是关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50项。
B.《自查表》的执行情况和填报质量,将作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参考依据。
C.未落实相关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上市审核的,交易所可以依法终止审核。
D.保荐机构要将《自查表》的落实和填报情况作为质控、内核把关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工作报告中逐项予以核实。
A.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八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深交所可以对上市公司给予一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B.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八十的,深交所可以对签字保荐代表人给予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C.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深交所可以对上市公司给予三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D.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五十的,深交所可以对签字保荐代表人给予一年至三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E.注册会计师在对规定的盈利预测出具审核报告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的,深交所可以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一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A.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超过三个月的,在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应当参照相关规定,提供经审阅的期间季度的财务报表,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B.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第三方回款的,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能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C.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变更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D.申请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披露影响分析
E.首发材料申报后,如因会计未及时进行审计调整的重大会计核算疏漏的,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应视为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
A.《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B.《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C.《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D.《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A.新三板
B.科创板
C.中小板
D.主板
E.创业板
A.传统财务会计,对应的职能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及对外信息披露
B.管理会计,对应的职能是财务管控,属于支撑经营管理角色
C.财务管理,对应的职能是资金管理以及上市、并购、证券事务等资本运作工作
D.管理会计关注的是对外报告
I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II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III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Ⅳ、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任何差异
A.I、II、III
B.I、II、IV
C.II、III、IV
D.I、III、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