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的时间()
A.妊娠12-14周
B.妊娠14-16周
C.妊娠16-18
D.妊娠24-28周
D、妊娠24-28周
A.妊娠12-14周
B.妊娠14-16周
C.妊娠16-18
D.妊娠24-28周
D、妊娠24-28周
A.血清学筛查:有胎儿常染色体非整倍体临界风险(高风险切割值~1/1000)者
B.夫妻之一有染色体平衡易位者
C.妊娠≥21周,已错过血清学筛查最佳时间,但要求评估21-三体、18-三体、13-三体风险者
D.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证(先兆流产、发热、出血倾向、慢性病原体感染活动期、孕妇Rh阴性血型)
A.需要排除隐匿性或无法解释的低血糖或高血糖者
B.怀疑有黎明现象或苏木杰现象者
C.1型糖尿病或脆性2型糖尿病患者
D.妊娠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妊娠的患者
A.遵照本规范和相关诊疗规范,技术指导等,开展相应的评估和管理工作
B.做好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
C.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随访管理;产后42天内的产妇进行评估和管理
D.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风险的筛查和评估分级;进行妊娠风险的管理
E.负责质量控制、评价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