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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案例分析)中国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谈判某项交易。在谈判开始后,双方人员彼此作了介绍,并马上投

入了技术性的谈判。中方商务人员利用谈判休息时间,对日方技术人员表示赞赏:“技术熟悉、表述清楚,水平不一般,我们就欢迎这样的专家。”该技术人员和很高兴,表示他在公司的地位很重要,知道的事也多。中方商务人员顺势问道:“贵方主谈人是你的朋友吗?”“那还用问,我们常在一起喝酒,这次与他一起来中国,就是为了帮助他。”他回答得很干脆。中方又挑逗了一句:“为什么非要你来帮助他,没你就不行吗”?日方术员迟疑了一下:“那倒不是,但这次希望他能成功,这样他回去就可升为取缔役本部长了。”中方随口跟上:“这么讲我也得帮助他了,否则,我将不够朋友。”在此翻谈话中,中方认为对方主谈为了晋升,一定会全力赴要求谈判的结果――合同。于是,在谈判中巧妙地加大压力,谨慎地向前推进,成功地实现了目标,也给对方某种满足。问题:(1)中方使用什么方法搜集到了谈判信息?其信息属于哪一类别谈判信息?(2)中方怎样加工谈判信息?(3)中方怎样利用谈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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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
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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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公司本年度预期经营利润为3000万元,在与某股权投资基金谈判后,双方批准按照该预期利润的15倍市盈率作为融资前估值,由该基金向该公司投资5000万元,投资完毕后,该基金所占股份比例为()。

A.11%

B.10%

C.20%

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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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我某公司向日本某商以D/P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D/P见票后90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银
行代收则可接受。试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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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是()。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国某公司发生的财产纠纷案件

B.张某死后,其遗产继承人之间发生的遗产纠纷案件

C.军人甲与军人乙之间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D.被监禁人员丙与其妻的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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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 不属于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2018年)

A.境外单祝德国某公司转让专利权供我国某公司在北京使用

B.境外单位法国某酒店为我国科研团队提供在巴黎的住宿服务

C.境外单位美国某公司为我国某公司在上海的楼宇提供装饰服务

D.境外单位日本某公司出租设备供我国某公司在广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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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某公司工程谈判小组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一宗标的不清、价款与工程严重不符的工程承包合同,结果多付
给承包商100万元。原来,在今年年初,该公司计划在县城修建一座酒店。工程预算总造价400万余元,其中装饰工程100万元。同年6月,该公司谈判小组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关于修建酒店基建工程合同,合同及其附件写明:只将土建部分包给建筑公司。装饰工程剥离出来另行发包,而工程造价却未将装饰工程部分剥离出来,仍按400万元总额包给建筑公司。结果执行合同使该酒店多给承包商100余万元的造价款。公司管理层为了防止此次失误影响自身形象,事后未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责任追究。 要求: 从内部控制活动的角度,分析公司在外包工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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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第三项,审讯中甲还主动交代以下犯罪事实:甲曾说服在国有银行某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甲构成何罪?并请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2)对甲被指控的第一项和第二项罪行是否需要数罪并罚?为什么?3)甲被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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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案例分析题:中国某公司与美国公司谈判投资项目。其间双方对原工厂的财务帐目反映的原资产总值有
分歧。

美方:中方财务报表上有模糊之处。

中方:美方可以核查。

美方:核查也难,因为被查的依据就不可靠。

中方:美方不应该空口讲话,应有凭据证明查帐依据不可靠。

美方:所有财务证均系中方工厂所造,我作为我国人无法一一核查。

中方:那贵方可以请信得过的中国机构协助核查。

美方:目前尚未找到可以信任的中国机构帮助核查。

中方:那贵方的断言只能是主观的不令人信服的。

美方:虽然我方没有法律上的证据证明贵方帐面数字不合理,但我们有经验,贵方的现有资产不值帐面价值。

中方:尊敬的先生,我承认经验的宝贵,但财务数据不是经验,而是事实如果贵方诚意合作,我愿意配合贵方查帐,到现场一一核对物与帐。

美方:不必贵方做这么多工作,请贵方自己纠正后,再谈。

中方:贵方不想讲理?我奉陪!

美方:不是我方不想讲理,而是与贵方的帐没法说理

中方:贵方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什么“不是、不想;而是、没法,”?

美方:请原谅我方的直率,我方感到贵方欲利用帐面值来扩大贵方所占股份。

中方:感谢贵方终于说出了真心话,给我指明了思考方向

美方:贵方应理解一个投资者的顾虑,尤其像我公司与贵方诚心合作的情况下,若让我们感到贵方帐目有虚占股份之嫌,实在会使我方却步不前,还会产生不愉快的感觉。

中方:我理解贵方的顾虑。但在贵方心里恐惧面前,我方不能只申辩这不是“老虎帐”,来说它“不吃肉”。但愿听贵方有何“安神”的要求

美方:我通过与贵方的谈判,深感贵方代表的人品,由于帐面值让人生畏,不能不请贵方考虑修改问题,或许会给贵方带来麻烦。

中方:为了合作,为了让贵方安心,我方可以考虑帐面总值的问题。至于怎么做帐是我方的事。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我们双方将就中方现有资产的作价进行谈判。

美方:是的。

(以上是中方现有资产的作价谈判)

问题:

(1)上述谈判中,双方均运用了哪些语言?

(2)双方的语言运用有何不妥之处?

(3)如果你作为美方或中方代表会怎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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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沙特法

B.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C.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

D.适用菲律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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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某公司领导安排助手去洽谈一个重要合同,结果由于助手工作欠周全,谈判失败,董事会在讨论其中失误
的责任时,存在以下几种说法,你认为比较合理的说法是()。

A.总经理至少应该承担领导用人不当与督促检查失职的责任

B.若总经理的助手又进一步将任务委托给其下属,则可以不必承担谈判失败的责任

C.因总经理的助手已承接了该谈判的任务,就应对谈判承担全部责任

D.公司总经理已将此事委托给助手,所以,对谈判的失败完全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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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1999年4月,中国北海粮油公司与巴基斯坦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12000吨(240000包)白糖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FR,

1999年4月,中国北海粮油公司与巴基斯坦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12000吨(240000包)白糖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FR,每吨单价为437美元。由中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海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该批货物由巴拿马籍某轮承运。在巴基斯坦某港装货的过程中,船长先后向托运人发出书面声明和抗议,指出货物堆放于码头无任何遮盖物并发生了雨水的污染,宣布货物为不清洁。而托运人为了结汇则出具了保函,以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船长在接受了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清洁提单。货轮于5月23日抵达北海港,经北海外轮理货公司理货,发现了578包有雨水污染。并确认货物有短少608包。对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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