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符合保荐代表人注册条件的有()。Ⅰ.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Ⅱ.最近3年内担任过上交所一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已成功发行Ⅲ.未负有重大到期未偿债务Ⅳ.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A.Ⅰ.Ⅱ.Ⅳ
B.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D、Ⅰ.Ⅱ.Ⅲ.Ⅳ
解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第11条规定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②最近3年内在本办法第2条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③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④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⑤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②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