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
A.戊、丙、丁、乙
B.戊、丁、丙、乙
C.乙、丁、丙、戊
D.丁、戊、乙、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
A.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B.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C.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D.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6月1日
A.如果甲将其住宅出售,则乙、丙、丁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试图将自己的住宅改作旅馆,须经甲、丙、丁的同意
C.甲、乙、丙、丁四人对一、二层间的楼板享有共有权
D.甲、乙、丙、丁四人对物业服务用房共同享有所有权
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1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11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A.甲
B.乙
C.丙
D.丁
A.75. 25
B.72.75
C.75. 75
D.72
A.甲是A型、丁是O型
B.乙是AB型、丙是O型
C.甲是O型、丙是AB型
D.乙是A型、丁是AB型
A.18
B.24
C.27
D.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