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B.《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
C.《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D.《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
A.简易征收增值税
B.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
C.出口退(免)税
D.免征增值税
A.退税政策
B.免税政策
C.征税政策
D.零税率政策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A.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B.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C.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使用的
D.出口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
E.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货物
A.按照该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B.按照其他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C.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D.按照该企业以前年度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E.按照其他企业以前年度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A.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手续
B.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信息生成、报送功能升级完成前,涉及需报送的电子数据可暂缓申报
C.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D.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E.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
A.原实行免退税办法的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尚未申报免退税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申请进行电子信息稽核比后可继续申报免退税
B.自转登记日次日起,转登记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按照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C.原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D.转登记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只有与原经营的出口业务不同,才需要比照新发生出口退(免)税业务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有关事宜
A.内地销售给平潭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成品油
B.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C.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从区外购进供自用厂房耗用的水电气
D.区外企业经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税区出口的货物
A.境内的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B.实行退(免)税办法的服务,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格偏高的,有权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核定的出口价格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转入成本
C.从境内单位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D.申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一般应大于或等于从与之签订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的收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