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包括从事证券、基金工作10年以上,并且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基金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5年以上()
是
是
A.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B.熟悉业务,熟悉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胜任合规管理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C.从事证券、金融、会计或法律工作3年以上。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D.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的,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专
A.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风控负责人、信息技术负责人、行使经营管理职责并向董事会负责的管理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和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B.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事证券基金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C.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外的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托管人及其设立的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D.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和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机构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A.公司的任职决定(须注明合规负责人意见)
B.合规监察员的履历表
C.合规监察员的学历、学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D.前任合规监察员履职情况及解聘理由
A.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B.总公司合规负责人
C.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 D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
A.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B.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
C.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D.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A.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B.被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
C.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3年
D.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本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A.5,主任
B.3,副主任
C.5,副主任
D.3,主治医师
A.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
B.审议批准年度合规报告
C.决定解聘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D.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A.具备与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B.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
C.具备5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
D.具备8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