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或累计 10 分钟至 30 分钟以内:扣罚 50 元
B.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以上 6 次(含)以下,或累计 30 分钟至 60 分钟:扣罚 100 元
C.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6 次以上 10 次(含)以下,或累计 60 分钟以上:扣罚200 元
D.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6 次以上 10 次(含)以下,或累计 60 分钟以上:扣罚400 元
A.员工当天上下班均为打开者,视为旷工1天,当天上班或下班一次未打卡,视为旷工0.5天
B.员工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含)的,视为旷工0.5天,予以二倍日工资负激励
C.员工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D.员工考勤周期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含),视为旷工0.5天,予以二倍日工资负激励
A.迟到:规定上班时间后20分钟内打卡
B.早退:规定下班时间前20分钟内打卡
C.迟到、早退,每2次口头警告1次
D.忘打上下班卡者,每3次口头警告1次
E.当月(自然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者不享受当月各项团队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