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完整打卡(上班或下班忘记打卡),未在UT系统和PMS系统提请假申请
B.请假未在UT系统和PMS系统提请假申请
C.迟到小于1小时未在UT系统和PMS系统提请假申请
D.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未在UT系统和PMS系统提请假申请
A.未请假或请假未通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者
B.假期满后无特殊原因,不按时上班者
C.不服从分配和拒绝接受安排工作者,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岗位者
D.迟到、早退超1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E.无打卡记录且无考勤异常及请假手续者,视旷工处理
A.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到岗或离开本职岗位者
B.事先不请假,事后补假,但未予批准者
C.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D.当日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者
E.当日考勤情况出现异常,且未在规定内未提交申请或审批延后的
A.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上班的
B.在人力资源部门规定的考勤截止时间内,未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办理的
C.各类假期已休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到岗的
D.故意谎报、隐瞒缺勤、遗漏考勤的;伪造请假理由、开具虚假证明骗取假期的
E.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擅自不到岗上班的
A.公司组织团体活动
B.不可抗拒因素(极端恶劣天气、地铁交通故障等)
C.领导临时工作安排来不及打卡的
D.未经申请的外出办事
A.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或累计 10 分钟至 30 分钟以内:扣罚 50 元
B.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以上 6 次(含)以下,或累计 30 分钟至 60 分钟:扣罚 100 元
C.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6 次以上 10 次(含)以下,或累计 60 分钟以上:扣罚200 元
D.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6 次以上 10 次(含)以下,或累计 60 分钟以上:扣罚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