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使用枪支后,不报告公安机关的
B.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的
C.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
D.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的
E.建立或者能有效执行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的
F.不上缴报废枪支,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发生其他涉枪违法违纪案件的
A.该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公务枪支
B.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将公务用枪作借债质押物,使枪支处于非依法持枪人的控制、使用之下的,应以该罪论处
C.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D.该罪主观上必须以牟利为目的
A.监狱的人民警察
B.海关缉私人员
C.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
D.人民法院的审判员
A.为依法可以配备守护押运防暴枪支的单位提供《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岗位的武装守护、押运业务
B.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二十万元以上武装押款服务
C.监控中心值班人员
D.提供武装押运重要文物、艺术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枪支等服务
A.未按规定配备、调拨公务用枪的
B.未按规定对配枪民警进行条件审查或者训练、考核的
C.未按规定取消民警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的
D.未按规定制作枪弹痕迹、核发持枪证或者组织加载电子枪证的
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借枪支
B.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借枪支
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报
D.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
A.本条之罪(丢失枪支不报告罪)是身故不作为犯
B.”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条之罪的构成要件
C.”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指丢失的枪支被他人用于严重的犯罪活动
D.本条之罪故意的内容不包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的明知